“子贤,好好活下去……”

“母亲,不要!”

裴闻卿从前世噩梦中惊醒,突然弹坐起来。眼睛惊恐地睁着,脑海里还在不断闪回噩梦中的可怕场景。

裴氏一族抄家流放岭南,永不述回。裴决宁死不服,自焚于承天门前。

李氏在流放途中不堪受辱,跳崖自尽,尸骨无存。

裴闻卿眼睁睁地看着,这突如其来的悲剧在我眼前无情地上演,无能为力。

前世的每一幕,恍如昨日,历历在目。

睡在床尾的沈舒幼被他硬生生吵醒,垂着发酸的脖子爬起来。

“都成家了,睡觉怎么还叫母亲。”她随口道,“你心上人知道吗?她知道肯定会笑话你的。”

沈舒幼往前挪了挪,白嫩的小脚丫从被子露出来,如同剥了壳的鸡蛋。

“我怎么会在这?”

裴闻卿扫了一眼屋子,他的屋子,现在变成了她的住所。

“你先别动。”沈舒幼来到他面前,半跪在床上。

温热的手掌探上他的额头,同自己的额头比对着,小声念叨:“应该没发烧……”

薄被从锁骨处下滑,寝衣松松垮垮从肩膀上溜到胳膊上,露出里衣和雪白的胸口,以及左心口上的伤疤,还有隐约可见一条浅|沟……

这场面骤然出现在裴闻卿面前,胸膛剧烈的起伏,扑通扑通——

他迅速侧过头去,面颊红|晕渐涌,耳根像火烧一样滚|烫。

“没发烧就好。”她浑然不知,沉浸道,“大夫说夜里可能会发烧,要多留意,可我实在太困了,熬不住……”

如今他平安无事,她也可以安心了。

“你找大夫了?不是……”他歪着头道。

沈舒幼也歪着头来看他:“没什么事,大夫你是肠胃不适,日后少吃些生冷的食物就好。”

他还在纠结找大夫的事情上,“我都说了,不要找大夫。”

“那以后就让你等死好了。”沈舒幼无语道,“面色红润有光泽,看来是真好了,不然也没力气在这跟我争辩。”

她盯着裴闻卿红通通的大耳朵看,上下游动的喉结,还有逐渐变红的脖子……

“我这衣服谁……谁帮我换的。”

“珊瑚,你的贴身婢女。”

小手又情不禁地抚了上他的脸颊,触及下颌时有些扎手,她瑟缩了一下。

“怎么又突然变烫了?”沈舒幼不太确定,再往前挪了一些去摸他的额头。

热浪朝他逼近,扑通扑通的声音变得更加频繁。

“呀!怎么会这么烫!”她的声音在耳畔边盘旋,“刚才好好的呢……”

裴闻卿一把摘下她的手,按压在被子上,目光匆匆从她身上扫过,大口喘气。

“你能不能把衣服穿好,这大早上的,你不冷吗?”裴闻卿松开她的手。

“衣服?”沈舒幼低头看自己,左肩完□□|露出来,里衣有些向下偏移,心口上伤疤清晰可见。

“啊!”她尖叫出声,快哭了。

沈舒幼手忙脚乱的扯衣服,找被子来掩盖自己。

“不许看!你不许看!”她喝道,“你是不是都看到了,不许看!”

这是她的自尊,唯一的自尊,前世被迫失给他的自尊。

沈舒幼这辈子尤其在意这份自尊。

“你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沈舒幼着急得泪眼汪汪。

“你不是也看了我,我有说过什么吗?”裴闻卿坐在床沿上,不紧不慢的穿鞋。

“我可没有看你,我没有这个喜好。”

“那你怎么知道我衣服没穿好……”

“你就这么……”

他的确看到了,只是匆匆一眼。

“投怀送抱吗?我不是这样的人。”

“我知道了。”

-

羞死了!

沈舒幼不自觉回忆起早上自己衣衫不整的样子,心里莫名的涌上一股羞耻感。

眼不见心烦,她强迫自己不再去想早上的事情,便又溜回谢府住上几日。

事后,谁也没再提起过这件事。

按理说,二人是夫妻,前世她与裴闻卿也有过肌肤之亲,但那是被迫的。

她能接受裴闻卿在自己面前不穿衣服的样子,但是无法接受自己在他面前□□。

这是她的心结,她的内心在抗拒。

纵使她现在依旧心悦裴闻卿,爱慕他,爱他。

这其中还掺杂许多因素,譬如她心口上那道触目惊心的疤痕便是其一。

皱皱巴巴,丑陋而狰狞。

她曾细细看过,一遍又一遍抚摸着那道伤疤,始终难以释怀。

若那人不是裴闻卿,她便也不会如此在意。

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万一哪一天,裴闻卿回心转意了呢?

要同她生个孩子的事情什么的……

算了算了,还是不要想了,不宜多思多虑。

沈舒幼自己安慰自己,恢复日常生活,奔走于相府与谢府之间。

为皇后制茶,入夏后的头等大事。

她十五岁时的手艺确实拿不出,还须要沈氏的帮助。

五月底,第一批白莲花陆续上市,花农早早将采摘好的白莲花送来谢府。

只是质量参差不齐,一批比一批差,要价反而逐渐变高。

尽管有沈氏的帮衬,全都以失败告终。

问题出现在原材料白莲花上,她决定自己去跑一趟百花镇。

毕竟是她初次为皇后娘娘制茶,须得更仔细一些。

临行前,沈舒幼特地回了一趟相府,向李氏禀明。

李氏欣然同意,她便带上绿华和几个随从直奔百花镇而去。

百花镇,沈氏的老家,距离上京城需要两个时辰的车程。

虽说是沈氏的老家,自她嫁与谢玄清后,便没再回过百花镇。

沈氏本想同女儿一起回老家看看,但又实在抽不开身,只好作罢。

百花镇,原名云水镇,得益于一望无际的水田。后因出产白莲和各色花卉而闻名,改名为百花镇。

上京城所用鲜花,熏香和花茶原料等皆出自这里。

沈舒幼来到百花镇时已是午后,街道上依旧人们来来往往,摩肩接踵。

一眼望去全都是卖花的小贩,她与绿华迫不及待地在镇上逛起来。

“这也太多了吧,不愧是百花镇,上京要是也有这么多卖花的就好了。”绿华不禁感慨。

百花镇,沈舒幼很熟悉的地方。

前世,她离家出走后,便是在此处落脚。

那时,她无处可去,这里是母亲的老家,也只有此处还有她的容身之所。

沈舒幼回首望去,她的视线闯入熟悉的身影,一位很久没见的故友——庆王李徽。

“殿下……”她脱口而出。

绿华回头,循着自家娘子望去的地方看去,得见一气宇不凡的男子迎面走来。

一身藏蓝衣裳,剑眉斜飞入鬓,透着英气与果敢,随身带着一把刀剑。

“娘子,你认识他吗?”绿华呆呆地问道。

沈舒幼没有回答,径直上前去同那男子打招呼。

“庆王殿下。”

李徽不由往后退了几步,有些尴尬地看着她。

来到百花镇的这些日子,时常有女子对他投怀送抱,拒了又来,源源不断。

他的身份是严格保密的,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她怎么识得自己?

他有些尴尬地问道,“你是……”

“家父谢玄清。”沈舒幼自报家门,“御史台……”

李徽瞬间明了,赶紧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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