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左都御史于景涟家有两个孩子,于歌笛和于恺之。

这两人性格一静一动,在姐姐于歌笛安静腼腆,成为名门淑女的时候,弟弟于恺之就就像个泥猴子一般,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于恺之不是个听话的性子,可他却很怕自己的父亲于景涟,比如父亲说男孩子应该正襟危坐,他每次就笔直地坐着,将手放在膝盖上,连头都不敢动,即使额头冒出细汗,或是有苍蝇蚊虫飞过,他也不动,又比如,父亲说男孩应该学骑马射箭,即使于恺之不喜欢这些东西,也硬着头皮上马,有次他从马上摔下,膝盖都破了,他仍是二话不说,继续上马。

于歌笛喜欢研究蛇虫鼠蚁,于恺之却痴迷山水画,巧合的是,于恺之和东晋的著名画家顾恺之名字相同,于景涟总说,于恺之喜欢画画,是上天冥冥之中的缘分。

这样性格截然不同的姐弟,感情却很好,于歌笛闲逛书斋时,总不忘给弟弟带一些奇人异士的书画,而于恺之与友人在山水间徜徉时,也不忘给姐姐抓一些样式奇特的昆虫。

景暄和来到大明后,因为不忍心忠臣之后蒙冤,所以一直在帮于歌笛找弟弟,可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史书上,于景涟冤死后,这家人的故事也戛然而止了,再没留下只言片语。

谁也没有想到,八年后,他们二人竟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见面。

景暄和看到于恺之在杀父仇人魏福忠面前卑躬屈膝的一刹那,甚至升起一个念头,要是他在流亡途中病死了该有多好,总比这般窝囊地活着要好,可他是这具身体主人的亲弟弟,能够活着,总比死要好的,如果于歌笛在的话,应该也会这样想吧。她不知道当年流亡途中于恺之发生了什么,更加不能代替他去抉择。

不过。

八年能够改变太多东西了,更何况,有时一个选择便能让人走上南辕北辙的道路,又何须八年那么长?

景暄和的思绪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纷乱交错,只觉得内心有种说不出的苦涩,真是造化弄人啊。

不觉间便来到了建宁寺。景暄和摇了摇头,现下想这些又有什么用?且先做好眼前的事吧。

……

奔波了一天,时间已近傍晚,夜雾笼罩中,建宁寺显得格外肃穆沉寂,杏黄色的围墙,鸦青色的殿脊,还有暗红色的大门,不远处传来诵经的声音,和着一幕幕剪影,荡漾在夕阳的余晖之下。

香客大多回去了,只有一个小和尚缓缓向他们步来,道:“阿弥陀佛,众位施主光临我寺,有何贵干?”

“我们是锦衣卫来查案的,小秃驴,还不快让你们住持来见我们,要晚了一刻,小心你的脑袋。”那眼珠灵活的小旗抢先道。

景暄和瞪了他一眼,有些抱歉地说:“这位小师父,我的属下有些莽撞,还请您见谅,我们正在追查一起大案,现在线索指向贵寺,事关重大,还请您立刻禀报住持,多谢了。”

“原来如此,我这就禀报师傅。”小和尚并未理会小旗的粗言,朝他们双手合十,便转身离开了。

小旗翻了个白眼,说:“假模假样的。”

“咦,我怎么听到了奇怪的声音?”景暄和转头问阿呆。

“老大,什么声音?”

“我听见一条大狼狗在狂吠,真是莫名其妙啊。”

小旗不解道:“哪有什么大狼狗?你幻听了吧。”

“喏,大狼狗又叫了。”景暄和笑着说。

“你……”小旗这才明白景暄和是在讽刺他,他恶狠狠地说:“你给我等着,本少爷给你当下属,真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等这案子了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悉听尊便。”景暄和不怒反笑,也不知这小旗哪来这么大的火气,怪不得额头上长痘痘,原来是气生多了,上火所致。

不多时,小和尚回来了,对他们说道:“师傅正在闭关,不好见客,让我通报一声,因为寺院中有三十二间禅房,若你们一间一间地搜,肯定颇费工夫,现在天色也不早了,师傅让我领你们在寺中歇息一晚,明早再进行探查,不知各位施主意下如何?”

“也好。”景暄和点头道。

“本少爷才不想住你这寒酸的破地方呢!”小旗打了个哈欠,“要住你们住,我先走一步。”

景暄和蹙眉道:“你要走也可以,但明日还要查案,你若是来迟了……”

“我保证,绝对不会来迟。”他说着便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寺庙。

其他四人似乎对他这嚣张样子见怪不怪了,只是随景暄和一同在寺中住下。

***

吃了斋饭,众人便回房歇息了。

景暄和与阿呆住在邻间,阿呆似乎很累,不多时就从他的房中传来呼噜声,景暄和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她披了一件外衣,只觉得房中有些闷,便推开窗户透气。

不知从哪传来一阵奇香,是烧烤的香味,景暄和不禁想起自己以前做的叫花鸡,那叫一个外酥里嫩,唇齿留香,大家吃了都赞不绝口。这样一想,肚子便有些饿了,说实话,晚上吃的白菜豆腐不光淡而无味,甚至根本没填饱肚子。

脚步不禁循着香味走去,寺里有一片大湖,湖边点着莹莹星星的灯火,穿过一座座庙宇,看着里面的佛像,影影幢幢,竟有种畏惧之感。

景暄和远远地便望见四人架起一个烧烤架烤火,烤架上有一只野鸡,正向外散发着香味。

“你们怎么在这里?”景暄和看着这群熟悉的身影,说道。

四人惊讶地转过身来,正是锦衣卫的四名小旗,和于歌笛一样,他们也没有填饱肚子,所以相约着从寺庙旁的农家买来几只鸡,打打牙祭。

“大人……”

其中一名小旗想说什么,于歌笛却摆手道:“无妨。”

她负着手走到他们身旁,就在众小旗以为这大人会责罚他们时,景暄和却说:“能否带我一个?”

“当然可以。”众小旗有些受宠若惊,都说官高半级压死人,这位大人不光待人亲和,对他们无半分怠慢之感,还与他们同吃同住,真是难得。

景暄和笑笑,盘腿坐了下来,忽明忽暗的火光衬得她的脸有种清雅之感。

“你们烤鸡的方法不对。”景暄和皱眉道:“还有多余的鸡吗?”

众小旗不解,只是将另一只剥好毛的鸡递给她。

景暄和将一旁的姜葱蒜辣椒等佐料均匀地涂在鸡上面,又加了点调料和酒塞到鸡肚子里面,再用黄泥将鸡包裹起来,埋到地里,在上方点了一团火。

半个时辰后,她将鸡取出来,敲去泥壳后,顿时香气四溢,众小旗眼睛发亮,待品尝过后,皆是赞不绝口,与于歌笛的厨艺一比,他们之前烤的那只鸡只能算填饱肚子,难登大雅之堂。

一小旗倒了几碗美酒,三巡酒后,气氛便热络起来。

景暄和得知,这四名小旗分别叫高大虎,张二越,齐三陌和赵四梁,因为他们出身贫苦,连最初的名字都是随意起的,周承恩给他们改了名字,才成现在这样的“一二三四”。

高大虎人如其名,高高壮壮的,胸口纹了一只猛虎,半敞衣襟,露出猛虎的脑袋,他灌了口酒,道:“大人,你这烤鸡的技艺是从何处学来的?怎会如此美味?”

“小时候喜欢到处游玩,有时便去酒楼的厨房里偷师,自己再琢磨一二,便成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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