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膳安置在王婵住的凌月阁,季蘅便没在宁桑处待太久,听完一曲,寒暄了几句,就依依拜别。

刚出东厢房,她眺见小园的芙蓉开得灿烂,特地绕远路从那边走,赏着花景,心情也能更朗净。

“用他们这里的澡豆洗手,竟有股经久不散的浓香,约是染了茉莉与苏合香,格外好闻呢。”她反复嗅了嗅自己的手背,也递向细宝鼻尖。

细宝点头道是:“娘子喜欢的话,等会儿奴婢向丹沛打听打听,咱们也买些回家。”

正说着话,谁也没注意左侧冷不防窜出个红布蒙眼的小丫头,那人大喝一声,直接抱住了季蘅,高兴喊叫:“哈!终于抓到了!”

季蘅被吓了一跳,下意识扶住对方,有些惊魂甫定,后又认出此人是坊里击磬的簪星,不由笑着打趣:“你要抓的究竟是谁啊?”

听声音像是甄家那位女郎,簪星迟疑半刻,暗道自己不慎抓错了过路人,但机灵如她,立马顺坡下驴,改口道:“我抓的正是你呀,甄小娘子!”

她连忙扯下蒙眼的缎子,笑靥甜美:“看,果然是。”

季蘅当真哭笑不得:“怎就赖上我了?”

这一来,新一轮的摸瞎子算是有了,躲藏的都安心跳出来,非拉着人一起玩。细宝竟也附和:“时间还早,娘子就陪她们玩玩嘛。”

季蘅脾气好,被她们围着脱不开身,便同意只玩一局。

那红绸缎绑紧眼睛后,大伙儿挥着绢帕,嘻嘻哈哈地零散开来。她小心翼翼挪着步,伸长手摸索,生怕踩上撞上什么花草树木的。

“都不许藏太远了。”

“不会不会,有奴婢看着她们。”细宝故意发出声音。

闻得些脚步动静,季蘅撤身往右探了一下,指尖似乎触碰到了什么,本能地往前扑去。

未料直直跌进一人怀里。

她的手正扶在那人胸口,摸到光滑的绸缎布料和银丝绣纹,很结实,于是忐忑又果敢地继续往上摸了摸——

这下巴,这高度,无疑是个挺拔硬朗的男人。

但肯定不是孟觉苦了,眼前这人更矫健强壮,身上也没有草药味。

“应该不会是园里哪个不长眼睛的倡优乐工吧?”

她偏头喃喃问,不由站稳了些,手却没停,能感受到对方很紧张,连呼吸都变重了,又摸到那人的耳垂,竟有些发烫,想必看起来已然通红。

能随意进入留仙园的男子不多,熟悉的几个似乎都没有跟前这位高,而白楚夫脸皮太厚,恐怕连腼腆二字怎么写的都不知道。

至于其他外来的……

季蘅忽想到一个名字,也许因为太忌讳,连身体都随之僵硬些,可越琢磨越能对上号,她下意识后退半步,不知所措地低垂了手。

“细宝,”她声音微颤,几近呼救,“你在吗?”

“在、在呢。”细宝大约也被震惊到了,只结巴地从嘴里挤出两个音。

听到这反应,季蘅彻底心凉了,绝对就是姓袁的,于是整个人都开始发慌后悔。

“我猜不出来,再换一个抓吧。”

她又往后挪了半步,想着先装死糊弄过去。

对面的男人却往前倾了倾,似乎在笑,他轻哼了声,然后用无比温柔的声音说:“是我。”

这声音固然动听,可在季蘅脑子里已经不外乎五雷轰顶。

袁熙。

果真是袁熙。

旁边看戏的善印彻底忍不住了,窃笑道:“哎哟,摘了吧,摘了。”

“娘子……”原来细宝也在忍笑。

不妙,这场面定是尴尬又滑稽。

好半晌,季蘅终于认命地扯掉了缎布,她放低视线,当是没适应日光,实为避开袁熙过于炽热的目光。

善印以扇掩嘴,也藏不住她上扬的嘴角,戏谑道:“还真是有缘分啊,摸出个不得了的。”

季蘅虽强作镇静,仍不敢看人,最后尴尬地屈膝道福:“失礼了。”

袁熙摸了摸脖颈儿,以为她亦是露出副娇怯模样,惬意地笑出声:“无妨。”

秋天,风轻气爽,两人微红的脸似乎被吹得很舒服。

回去的时候,季蘅缄默了一路,还是善印屡屡追讨,才释出些怒气,冷脸质问:“怎么偏把袁熙也带来了?”

等人排揎完,善印没皮没脸地笑应:“可说到底,我看你摸得挺开心啊。”

季蘅一听,气得抬手就要敲她脑瓜。

“哎呀!好,你不开心,只我一个开心,我最开心了!”她顺势抓住对方的手,仍笑嘻嘻道,“怪我太愚钝,今日才知道二公子喜欢的人是你,真好真好!”

“有什么好的?”

“我的小姑奶奶,袁熙的身份家世,放眼整个河北……不,全天下,你还嫌不够好?莫不是想进宫当贵人?呵,我还敢直说了,入宫都未必有嫁给他好。”

季蘅憋屈得很,却也说不清、道不明,只喃喃:“反正我不想在起劲的当口,遇见不熟的人扫兴。”

“多见几次不就熟了嘛。”

“你——”她一口气噎得慌,缓了缓,“再这样,我下次绝不找你玩了。”

“好好好,今天就算我的错。”善印哄道,“但也不能全怪我,那大街上遇着了二公子,总不能装瞎躲他吧,人家又没得罪我。”

见季蘅脸色和缓不少,她继续恳切说,“何况,袁熙平日就很照顾你家兄长,待你一直是彬彬有礼的,从未做过逾矩之事。你便真讨厌,也得给出个理不是?”

对此,心虚的季蘅再说不出话来,低着头,扪弄宽袖边花样。

自从订了亲,善印就觉得自己完全变成大人了,喜欢摆出洞悉世事的样子,轻声追问:“弥儿,你同我讲实话,可是已经有心上人了?”

“没有。”

“好,我信。既然你现在心无所属,不若就与他试试?我瞧袁熙看你的眼神,应当是真心喜欢的,并非一时兴起。成了,皆大欢喜;实在不成,以后也不至于遗憾。”

季蘅有些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但也没法坦白,总不能直说,说袁氏气数将尽,没几年就要倾覆了;说我的未来孩他爹今兹还是个半大小子,不着急……

半刻之后,才支吾酿出一句:“容我再想想。”

“婚姻大事是该认真想一想。总之,莫错过这个顶好的,若动作太慢,被别人抢走了,你都没地后悔去。”

悔不悔的还没想过,反正经过此事,季蘅又开始不爱出门了,天气渐渐转凉,母亲和二嫂她们也都到邺城了。

现下虽理由充沛得躲着人,但一昧逃避,总不是解决的办法。

某日在新书斋,季蘅工整地誊写着诗经。

写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①”时,她轻蔑冷笑,嘴里满是不屑嘟囔;

写到“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②”时,她莫名停笔,抬眼望向一旁正在喝药的孟觉苦,过了一会儿,忽严肃开口问:“喂,你这个年纪,以前成过亲吗?”

闻此,孟觉苦差点没把汤药喷出来,他强作镇静地咽下,擦了擦嘴角,才如实答:“没有。”

见季蘅眼色迷离,大概怕她不信,又补充,“我自小从军,半生颠沛,是在死人堆里过活的,没什么机会成家。”

她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事,这样就无牵无挂了。”

孟觉苦很快反应过来,之前也听说了袁熙对她的心思,便问:“很少见你烦恼,最近是为情所困了?”

季蘅的脸皱成一团:“说不上。”

“袁熙不错。”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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