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氏不放心任何一个人。

她与姑娘来到这个地方也是不久,对于周围的一切都在熟悉,还很陌生。

这个时候,如果带个男人回去,虽然外人不会说什么,但对方一身病,得吃饭吧,得花钱吧。

“你如果想留下也行,如果能拿出一百两给我,我就收下你。”安云开也是想看看对方身上能不能拿出这么多银子。

如果能拿出来,说明对方是哪家的富贵公子,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落难于此。

听到安云开的话,对方在身上掏了掏,还真让他掏出了一张百两银票。

“你身上那么多银子,跟着我干啥。我们又不认识,你自己花钱找地方住不香吗?”安云开刚接触古代的银票,看了又看,又把银票给周氏,让她确定真假。

银票自然是真的。

男人突然低头,情绪低落:“我怕我突然死了,没有人给我收尸。我知道你们是好人,只想你们替我收个尸。”

安云开听着他的话,心里不是特别好受。

一个生命随时会完结的人,应该是害怕自己无人收尸的吧。

“我可以带你回去,不过我有三个条件。”

“你说。”

“第一,我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如果就这样把你带回家,肯定会惹来很多闲话。你如果想跟我回去,可以,当我的男人。对外是真的,对内是假的,还要约法三章。

第二,你先留好遗书,声明你如果哪一天死了,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不想好心收留你,最后还惹出了人命官司,你给我的银子,也不能收回去。

第三,就是我刚刚说的那一条,你在我们家,一切都要听我们的。这三条如果没有意见,我可以带你回家。你如果做不到,我们也不稀罕你这一百两。”

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一百两是是巨款。但这笔钱,她也不是非得要。

听着安云开的三个条件,周氏张了张嘴,到底什么也没说。

姑娘现在主意大着,她觉得可以就可以。这个男人如果敢对姑娘有不轨的心思,她一定不会放过对方的。

男人听着安云开的几个条件几乎没有犹豫的答应下来:“我都没有问题。”

“口说无凭。”

“我愿意立下字据。”

“你会写字。”

男子点头。

“那会武吗?”安云开打量着他,想确定对方是不是有身手。

“有一点。但现在身体这样,估计也没啥用。”

“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摇头:“我现在是你的男人,你帮我取一个。”

安云开嘴角一抽,代入的还挺快。

“我先去买点笔墨纸这些,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安云开看到附近有一家笔墨店,让周氏看着他,她去去就来。

看着对方写的字,安云开狠狠的羡慕了。

苍劲有力,自有一番风骨。

对方会写字,会武功,那他到底是谁。

他的家人会不会找上门来。

或者说,有没有仇家。

“小宝,让他给你当爹,怎么样?”安云开与小宝商量着:“你得有个名正言顺的身份来到这个世界上。他没几个月活头,等他一死,就不用再管他了。”

安云开看中的就是他命短。

命短好呀,借她一用,成为她的男人,她孩子名正言顺的爹。至于他死不死的,跟她真没有什么关系,万一没死,不是还有合约在,到时也能拍拍屁股走人。

“娘亲,你安排就好,我听你的。”

“行,那就让他跟我们一起回去给你当爹,等他一死,你娘我就成了寡妇,你出生后,你们母子一起过。”

姑娘的想法实在是大胆,周氏在一边想反对,不知道要如何反对。

对方只有三个月的寿命了。寻常姑娘肯定不敢与他成婚,只要与他成婚,意味着要守寡,那可是一辈子的大事,马虎不得。

但姑娘肚子里怀有身孕,这件事除了李氏知道,村里其它人知不知道是个未知数。

月份再大一点,总是会让人看出来的。

如果村里容不下她们,她和姑娘离开这里就是,搞不懂姑娘为什么要把一个短命鬼放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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