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一声惨叫。

撕裂般的剧痛传来,李大同哆嗦着全身,大声求饶:“瑶瑶,我真的没骗你,你放了我吧。”

他惊恐的脸上闪过一抹疑惑。

在他的印象里,林溪瑶又黑又瘦,弱不经风,说话也是小心翼翼。

怎么过了几年,她就变得如此狠辣了?

刀子说刺就刺。

“李叔,沈家的工位,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我哥是不是也被你卖掉了?”

林溪瑶冷声逼问着。

按照李大同的说法,他们一家来到辰星后,他卖掉了小刚,买了个工作。

细想之下,林溪瑶就发现了不对劲。

临东聚集地离辰星至少有三天的路程,而且,都是在森林里行走。

拖家带口的拾荒者,不可能到得了辰星。

除非有佣兵护送。

“没,没有。”

“噗呲。”

李大同咬死不说,林溪瑶手上的力道加重,刀身尽数刺进了他的体内,刺穿了他的内脏。

“噗,我说……。”

“我没卖他,是你哥自愿去的。”

“那天,我们在佣兵工会看到了招聘启事,沈家的工厂要招20岁以下的年轻人,待遇优厚。”

“你哥想让你过上好日子,他就去报了名。”

“谁知,体检过后,主管直接给了我一袋子钱,还说是买他的钱……”

李大同痛的五官扭曲,颤声说着。

林溪瑶眼神冷厉。

“沈家工厂?”

“这件事还跟沈家有关?”

“我不知道,看到那么多的钱,我一时起了贪心,瑶瑶,我没骗你,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李大同赌咒发誓的保证着,希望林溪瑶能放过他。

来到辰星后,他的日子过得也不顺。

手里有钱,他自然不想再去拾荒了,只想找份工作,实现阶级跨越。

就在他四处碰壁时,他遇到了当初招人的主管。

于是,他把老婆送给了主管,还把儿子卖了,凑够了钱得到了一份工作。

可是,沈家店铺伙计,看着光鲜亮丽,让人羡慕不已。

但其实,就是沈家的下人。

钱没赚到,老婆儿子还没了,他早就后悔了。

得知当年的真相,林溪瑶的眼里涌起一抹煞气。

为了一袋子钱,这个男人骗了原身三年。

真是可恶。

“你确实该死。”

“因为你的贪婪,林溪瑶死在了森林里,林俊皓承受了三年的非人折磨,成了赤影。”

阴冷幽凉的声音响起。

李大同神情一怔:“你在说什么……啊。”

林溪瑶冷漠的抽出了弯刀,顿时鲜血四溅。

紧接着,寒芒一闪,弯刀直直的刺进了李大同的后心窝。

李大同哀嚎一声,便没了生息,如一条死鱼一样,倒在了血泊中。

罪魁祸首,她算是找到了。

这也算给原身一个交代,替她报仇了。

林溪瑶冷冷的站起身,低喃道:“这就是你的好邻居。”

“下辈子,记得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

这时,巷子口传来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菲姐,她在这。”

眨眼间,狭窄的巷子里多出来了十几个着装统一的女人,把巷子口堵的水泄不通。

年轻的酒保带着那个性感女人站在最前面,看向林溪瑶时满眼得意。

“菲姐,我在她的酒里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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