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走!”

林思安在原地转着圈圈,纠结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转身,朝家的方向大步流星,还不忘招呼那俩小红帮跟上。

“咱这是要去哪儿啊?”

陆榔头一听,整个人都懵了,一脸问号。

“回家取钱去!”

林思安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就俩小混混,也敢来他这儿找茬?

要不是听说他们背后站着个小红帮,他早就把他们俩收拾得服服帖帖了。

现在嘛,只能欲擒故纵。

带回家好好“聊聊”,然后再让他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陆榔头和那哥们儿对视一眼,嘿嘿一笑,心里头那个美呀!

林思安这一服软,不就意味着以后他俩可以随意拿捏了吗?

再加上林思安在洋行上班,薪水肯定不少,这不就是长期饭票到手了吗?

还有那如花似玉的媳妇,嘿嘿,以后说不定还能……(此处省略不良内容,保持纯洁)

两人正做着春秋大梦呢,殊不知,前方等待他们的,是...呃...不是大餐,是“惊喜”!

一进院子,直奔正厅。

林思安嗖的一下,从他那神秘空间里掏出了一把“宁勃朗”手枪(听起来就像是从外星进口的),枪口还自带空间消音器,高科技范儿十足。

俩小混混一看,瞬间傻眼了,接着就是一阵哆嗦。

“你俩胆子够肥的啊,连我都敢敲诈,活腻歪了是吧?”

林思安瞪着铜铃般的大眼睛,冷冷地说。

“我……我不信你敢开枪!”

陆榔头故作镇定,其实心里已经慌得一批了。

“哎,对啊,这枪到底是真是假,咱们心里都没底呢!”另一个小混混颤声说道。

“哟呵,来来来,亲身体验一下不就知道了?”

林思安嘴角一勾,坏笑着把枪对准了那位老兄的脑袋。

在两人惊愕的目光中,“砰!”的一声,枪响了。

“噗嗤——!”那人脑袋瞬间变成了西瓜瓤,红得刺眼的血花四溅,身体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妈呀——!!!!”陆榔头吓得尖叫起来,那声音简直能穿透云霄。

“闭嘴!再叫就送你上路!”林思安瞪着陆榔头,眼神冷得能杀人。

他可不想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林、林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我财迷心窍,有眼无珠,您大人有大量,放了我吧!

“我保证以后见到您绕道走,不,是躲着走!”陆榔头吓得痛哭流涕,不停地求饶。

“你们小红帮有多少人?”林思安开始套话。

“连我们俩在内,一共二十三……二十三人。”陆榔头哆哆嗦嗦地回答。

我靠!原来是个不入流的小帮派,害我白紧张一场。

林思安心里暗暗吐槽。

来到民国这地界快半年了,林思安自然清楚这些帮会的尿性,也就敢欺负欺负老百姓;

像他这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他们是不敢轻易招惹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陆榔头怎么敢来勒索自己呢?

林思安疑惑地问了出来。

陆榔头一听,立马竹筒倒豆子般说了出来。

原来是因为林思安之前教训了那个租主的不争气儿子后搬家了,让他们误以为林思安是个软柿子好捏。

林思安一听,顿时无语凝噎,这简直是飞来横祸啊!

“那你们小红帮的帮主是谁?”林思安继续追问。

“高、高老六!他在左安门那边,其实是给人搬货的。”陆榔头老实交代。

问清楚后,林思安毫不犹豫地把陆榔头和同伴扔进了空间里,连地上的血迹和弹壳也一并收走,免得吓到等会儿回家的杨绰约。

搞定这一切后,林思安又使出了他的分身大法,变出一个“陆榔头”和自己有说有笑地走出院子。

毕竟,有人看到他们三个人一起进去的,总得做做样子不是?

这世道,混口饭吃不容易啊。

连林思安这样的傲娇男都得亲自下场“演戏”了。

十分钟后,林思安悠哉游哉地晃回家,结果又跟分身变的陆榔头的那哥们儿一块儿溜出门。

搞定一切后,他才慢悠悠晃回洋行。

陆榔头和他的小伙伴自有分身去料理。

分身秒变陆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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