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林云深之前的人生里,

灵霄遇到的所有同龄男子,都是去了势的。

这种去势不单指身体上的,也指精神上的。

身边伺候的内侍自不必说,而她的哥哥们,也像不能人道的猫,匍匐在母后裙下,连说话都是奶声奶气的。

至于那些来讨好她的王孙公子们,谄媚之情溢于言表。

她曾让他们一排站好,她从左到右一个个耳光打过去。

那些男人的反应很有意思。

或是磕头求饶、或是流泪哭泣,有些人把野心写在脸上,还笑着问她的手疼不疼。

那年她十二岁,却已经对男人没什么兴趣了。

一个个比她还母、比她还像女人,看着就让人生气。

就在那个时候,林云深作为新晋入选的伴读,来到她的身边。

灵霄很清楚记得,那是个艳阳天。

她斜躺在花园凉棚里,看着面前一排排跪着的少年们。

这些人都是父皇母后从王孙贵胄的子弟中,为她精挑细选的伴读。

她已经全都玩腻了,所以又求了个新伴读伺候她画画。

『但愿不是个贱骨头。』

灵霄吃一口美味点心,拿起手中弹弓。

这是她每天中午都要玩的游戏,每个伴读脑袋上都顶一样水果当靶子,然后等着她用手里的弹弓击落。

请注意,这里的当靶子可不是一次性的。

如果公主殿下打不中,那她就会一直打,直到打中为止。

有人运气好,头顶一个大西瓜,那他很快就能得到解脱。

可有人偏生运气差,拿到一颗小葡萄。

直被打得鼻青脸肿成了猪头,也还要继续顶着葡萄当靶子。

灵霄最喜欢看他们绝望又无助的样子。

这世道男尊女卑又如何呢?

在她面前,所有男人都是窝囊废。

而这些没有用的窝囊废即便挨打了,也只会抖着贱骨头向她磕头求饶。

他们求饶时总匍匐后背,四肢蜷缩,从上往下看,就像一只只乌龟。

她最喜欢看乌龟,每每都能哈哈大笑。

时值正午,伴读们已经整齐跪好。

有人瑟瑟发抖、有人脸上满是昨天留下的伤疤、还有人似乎已经认命,眼神空洞望向前方。

灵霄笑着摇摇手指。

今天弹射的不是石子,而是从神机营偷来的铁弹珠。听说这玩意放在黑火.药里能把人的脑袋炸开,她倒要看看,没了黑火.药的铁弹珠,还能不能把人脑壳嘣开?

这样想着,她朝着跪地的伴读们拉起弧度,比她虚长几岁的少年们即便跪地也抖动双腿,哭着大喊『公主饶命』。

『不哭不哭~就你了!』灵霄随手一指一个小胖子,这是她伴读里最丑的家伙,她极讨厌他,巴不得他立刻死掉,但这家伙偏生家世不错,不能明着杀掉,如果今天能死于意外,倒是个不错的结果。

说时迟、那时快,铁球一把弹出。

可电光火石间,不知从哪飞出一颗鹅卵石,打歪了她的弹珠!

那弹珠射歪了,没被阻止就会射向胖子左眼,轻则眼球爆裂,重则一命呜呼。

可出手这人却一息之间又快又准地救了胖子。

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失误,又恼怒有人敢拂了她的兴致,灵霄大喝道:『是谁?滚出来!』

本该挨脑壳嘣的胖子裤子漏了尿,颤巍巍跪下来,眼泪鼻涕齐飞的丑脸下移。

灵霄看到一张精致细腻,宛如女孩般的漂亮脸蛋。

不由心生厌恶

——又是一条母狗。

母狗是她对去势男人的简称,意思是又母又狗。

『微臣林云深,见过公主殿下。』

『你好大的胆子!是谁给你的底气,让你敢打飞我的石子?』

『原来是石子吗?臣方才站于背阴处,瞧着不像是石子,倒像是铁弹珠之类的东西。此物杀伤力极大,打在人眼睛上,轻则残疾、重则毙命。臣一时情急,故而出手,请公主见谅。』

这话倒是有理有据还递了台阶,但对当时的灵霄而言,无疑是忤逆!

她是公主,她要打人,被打的人非但不能躲闪,还要把脸凑上来给她打才是!

『你算什么东西,竟敢数落我?来人,把这家伙给我按着,我今天偏要打瞎他的眼睛!』

没有跟母狗们一样跪地求饶,林云深抬腿踹开前去执行命令的伴读。

这是灵霄第一次看到男人在她面前反抗,这更激起她的愤怒,让更多人上去围殴。

而看着弱不禁风的少年竟然意外能打,以一敌五仍不落下风。

看得灵霄心口砰砰直跳。

一种不知名的情绪涌上心头,令她心烦意乱,也管不了公主应有的仪态了:『废物废物废物!你们七八个竟还打不过他一个!来人!再来人!给我打他!』后来她才知道这叫征服欲。

当时的她太在意输赢,以为只要赢了就能让林云深低头。

却忘了强极则辱的道理。

那次林云深伤得很重,手脱臼了,脚骨折了,连肋骨都断了三根。

他昏迷前的眼神桀骜又冰冷,就像一只不屈的小狼。

直到最后一刻,他都没有向她求饶。

当天夜里,灵霄失眠了。

从没有男人敢忤逆她、从没有男人敢当众给她难堪、从没有男人敢用那样冰冷的眼神看着她!

那是她第一次为一个异性辗转反侧。

母后知道她聚众殴打伴读后,皱眉训斥她两句,罚她两天不许出门。

可林云深却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才能下地。

当然,认错是不可能认错的。

她是公主,金枝玉叶又怎么会有错呢?

不过,她可以给林云深一个求饶的机会。

又过了半个月,林云深拄着拐杖进宫伴驾。

他是负责丹青的伴读,每天需要为灵霄调配颜料、裁剪画纸。

灵霄不爱念书、也不喜欢画画。

不管是风华绝代的状元郎、还是德高望重的文臣领袖,都被她用砚台砸过脑袋。

久而久之,再没有先生敢督促她的学业了,而她的伴读也就成了混日子的舔狗,只需要把她伺候好了就行。

但林云深不一样,他总是跟别人格格不入。

他从来不会阿谀奉承、也不会听从灵霄欺负人的命令。

他只是默默地为灵霄准备画画的用具,不管灵霄会不会来。

灵霄当然也捉弄过他,只是他虽然不会露出初遇时小狼般冰冷的眼神,却永远温和礼貌而不失疏离——这种感觉像极了如今的风起鹤。

每每灵霄大喊:『林云深!』

他都会轻声说道:『我在。』

『你是不是讨厌我?』

『公主何出此言?』

她答不出来,脑袋空空的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该读书了。

但她依然不愿低头。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她十三岁生辰的宫宴上,为她庆生的宫宴不知为何混入刺客。

挥舞着大刀的黑衣人张牙舞爪地向她扑来,她来不及尖叫,身体就被调换了位置。

——那是林云深唯一一次抱她。

刺客刀尖砍伤他的手臂,温热鲜血滴在她脸颊。

随后林云深反手夺过刺客刀剑,抹了那人脖子的同时伸手捂住她的眼睛。

侍卫们围上来,一个个喊着救驾来迟,人群隔开他们。

灵霄伸手,拦不住林云深手执横刀向前走去,与刺客厮杀。

刀光血影中,林云深脸颊飞溅鲜血,眼里尽是桀骜不羁。

真漂亮……

那天晚上,灵霄又一次失眠了。

耳畔无数次回荡着林云深抱她时,两人的对话。

『林云深,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是公主的伴读,当然要保护你的安全。』

想到林云深眼中闪着光的锐利和锋芒,想着刀光血影中他的的桀骜和不屈,

灵霄彻夜难眠。

那是她第一次,无比想要得到一个男人。

在那之后,她开始学画画,工笔、白描、山水画……

太傅们都说,她很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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