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暄和一直都很奇怪,穿越后,她对于歌笛的其他记忆都能自动继承,可是偏偏关于魏福忠的部分全是些零碎的片段,她能感受到于歌笛对这位东厂厂公强烈的恨意,可在这恨意之上,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藏在暗处。

“第一次见到魏福忠时,我还很小,那时的他跪在紫禁城的角落里,冻得直哆嗦,就像一个无人在意的野猫,白雪落到了他的帽上,积了厚厚的一层……”

于歌笛似乎陷入了回忆,据她所说,一次除夕之日,先皇让大臣和家眷都去宫中过节,那一年的雪很大,偌大的紫禁城被白雪铺满,明黄的琉璃瓦和朱红色的宫墙都变成了一片静默的白。

“那虽不是我第一次入宫,可我还是对宫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那天入宫的命妇太多了,我不知怎的竟走丢了,来到了一处废弃的宫墙边,看到他跪在那里,脚步便定在他身边,想找他问路。他似乎很落魄,连衣服都被洗得泛白,我的影子落在他的脚边,他就这样抬头,望向了我……”

那时的他还不叫“魏福忠”,而是叫小福子——一个随处可见的宦官的名字,明明每天已经很辛劳了,可在宫中还是一事无成。

“公公,敢问你知道御花园怎么走吗?”于歌笛脆生生地问。

魏福忠被冻得太久,似乎连眼神都被冻僵了,他的眼珠被大雪映得灰白,缓缓的,一点一点地抬起了眸子。

看到于歌笛,魏福忠似乎很惊讶,久久都没有说话,毕竟漫天大雪中,怎么会走出来一个如此冰肌玉骨的女娃娃?难道是漫天的冰雪变成的精怪?

“公公,我在与你说话呢,难道你有哑疾么?”于歌笛问他。

魏福忠这才回过神来,他伸出长满冻疮地手,朝她身后指了指,“往那边走,到了路的尽头再左转,就到了。”

他的喉咙很疼,此刻发出声音,有些诡异的低沉沙哑。

“多谢,”于歌笛刚想转身,却定住了脚步,问:“公公,今日是除夕,你为何会跪在这里呢?”

“我被干爹处罚了……他说我……心比天高,可紫禁城最不缺的就是有野心的人,要我看清自己的位置,到时候别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你干爹,那是谁?”

“他是司礼监的太监,老眼昏花,没有坐到秉笔太监的位置,就拿我出气。”他刚说完,肚子就不争气地响了几声,已经一天一夜没吃饭了。

于歌笛从袖中掏出三枚蜜枣,说:“这是南直隶进贡到宫中的金丝琥珀蜜枣,是宫中贵人赏我的,我本想带回家给我弟弟尝尝,他最喜欢吃蜜枣了,不过看来你更需要,那就给你尝尝吧。”

“真的可以吗?”魏福忠又垂下眸子,“我身上太脏了,我怎么配?”

“没关系,公公,你吃吧。”

她执意平摊手掌,将枣子递给魏福忠,他冰冷的手指滑过她细腻如玉的温暖掌心,将枣子一点一点吃完了,好像尝到了人世间最美味的珍馐。

“怎么样?”于歌笛歪着头问他。

“这蜜枣很好,谢谢,”魏福忠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又问:“你是于景涟大人家的千金吗?”

魏福忠这时才回忆起,自己曾远远地看过她一眼,只是那时他卑贱如尘,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而她已是顺天府最耀眼的一颗明珠了。

“对,我叫于歌笛,我的名字来自家乡湖广道的一片湖泊,那湖就叫‘歌笛湖’。”于歌笛搓搓手,又呼了一口气,“这儿可真冷啊,还是湖广道的冬天暖和许多。”

目光又落到了他怀中的一本书,那书满是褶皱,好像已经被他翻了很多遍。

“什么书让你这么宝贝?”于歌笛指了指他怀里。

魏福忠垂下眸子,“这不是什么好书,是教人怎么变坏的书。”

“哦?这世上的人大多钻研的是圣贤之道,居然还有教人变坏的书?”

于歌笛越想越感兴趣,魏福忠却将手按在胸口,死死地护住,不让她看到。

“姑娘这样的清白人家,还是别让这种脏书污了你的眼睛吧。”魏福忠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如同蚊蝇一般。

……

后来,于歌笛与万灵安定亲了,两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就这样被绑在了一起,于歌笛很不开心,可是父亲却说,万灵安今后必定前途无量,让她宽心。谁知过了不久,父亲下狱的消息就传了过来,那日也是一个雪天,为首抄家的那人便是魏福忠。

于歌笛怎么也没想到,第二次与他见面,便是东厂来抄家的日子。

那日的魏福忠早已不是可怜兮兮、跪在角落里的小太监了,他已经坐到了司礼监秉笔太监的位置,被前呼后拥,好不气派。

他们的境地好像完全调转了过来——他是风光无限、位高权重之人,而她沦落成了罪臣之女,好像一只蚂蚁,随随便便就能被踩死。

“我和母亲弟弟被押上囚车,魏福忠就那样远远地看着,我们被丢入了东厂牢狱之中,我被几个太监架着,丢到了魏福忠的面前。”

于歌笛将手指握拢,眉间似乎涌起了一丝惆怅,“我抬头,质问他为什么,我和他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害我父亲?可是接下来他说出的话,却让我终生难忘,他说,他以前一直觉得,我是天上的月光,可望不可即,太干净太纯粹了,只有这样,这皎皎的月光才会掉下来,落入泥土之中,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得到我……我骂他无耻,他告诉我,只要我肯低头,就可以让狱卒偷偷将我放出来……”

景暄和深吸一口气,原来他们竟有这般的过往。

“然后呢?我问他,是不是从此以后就会成为他的禁脔?在紫禁城的角落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仰他鼻息,再也没有自由?”于歌笛闭上了眼睛,“他突然死死地抱住我,我很害怕,打了他一巴掌,为了气他,我还说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跟他在一起的,他连完整的男人都不是,凭什么让我屈服?我有未婚夫婿,我的未婚夫叫‘万灵安’,你连他的小指头都比不上!他似乎很愤怒,掐住我的脖子,在我快被窒息而死的时候,却突然放了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所以后来,你就这样去了边疆苦寒之地?”景暄和有些怅然。

“是,相比于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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