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靠近民居,山坡上可用的柴薪并不多,元旻捡了快三刻,才堪堪够合抱一堆。

回来的时候,地面已升起一堆火。火堆旁用拇指粗的五根树枝扎了个架子,他的所有衣袍、阿七的外袍正铺展开挂在上面,散发着洁净的皂角清香,一滴一滴沁出水珠。

阿七蹲在水边,正专心致志搓自己那件沾满血渍的中衣。

木架子横担还有空当,等着晾她自己的中衣。元旻注视了片刻,走过去将晾在上面衣袍调换了位置,那件他的中衣被挪了挪,挨着横担空当。

他盯着那空当,后退数步,满意地笑了。又砍了根树杈、将头部削尖成鱼叉,走向溪边,果真叉上来几条鳜鱼,拿起来却不知如何处理。

阿七已洗好中衣,拧干水份搭上横担,两件中衣紧挨着搭在一起。

见他拿着鱼不知所措,她唇角弯了弯,双眼亮晶晶的,接过鱼拿到河边,刮鳞、剖腹、掏内脏一气呵成,再串上细枝,放在火上翻来覆去慢烤,如是这般折腾完,已是半夜。

让伤者如此劳累,元旻颇有些过意不去,讪讪道:“你倒是什么都会。”

阿七笑着说:“刚开始也什么都不懂,野地宿得久了就都会了。”

见元旻脸色不虞,忙又说:“殿下是千金之躯,这些小节无需计较。”

火光将二人面孔烤的红彤彤的,元旻借火光反复打量着她,仿佛第一次认识到她。

另一个她。

烤鱼的翻动渐渐慢了,他凑近了细看,发现她双目紧闭,呼吸绵长轻缓,竟就这样坐着睡着了。

元旻轻轻从她手中拿过烤鱼,一瞬不瞬看着她,荆钗布裙、粗布麻衣,也掩不住她眉眼的秀美灵动,睡颜在月光下分外恬静,像一朵悄然绽放的优昙。

夜风吹来些凉意,他习惯性伸出手去揽她后背,想要抱起她送回去。刚接触到她的后背,忽然触电般缩回,双颊滚烫、连着呼吸也粗重了几分。

“男女有别。”他低头轻声说着,一遍又一遍,第一次领会这四个字的含义。

手僵在那儿半天,无可奈何地退开,他轻手轻脚脱下外袍,为她披上。

阿七小时候心思浅、性子活泼好动,兴庆宫方圆一公里内所有围墙、树木被她爬了个遍,还特别喜欢躺在树枝上玩。飞得累了,无论身处何地、倒头就睡。

他总在某个树枝上、角楼柱子后、或是花园的角落寻到熟睡的他,轻手轻脚抱起来,一直抱回兴庆宫偏殿,她都毫无知觉,睡得死沉死沉的。

“雷都打不醒,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后来有一次,他抱着熟睡的阿七回去,正好冯姮过来看他。冯姮神色复杂看了他们许久,才艰涩地说:“阿旻,阿七是女孩子,男女有别。”

他不太愿意相信,周围女孩子都是香香软软的,像锦绣明丽的花,阿七却像一株柔韧的新柳。

但是冯姮说的话总是很对,容不得他质疑。

冯姮又说:“你父王打算等她及笄,就册封她为公主,她以后会与别的男子成婚,就像你大嫂与大哥一样,跟别的男子朝夕相对、一起生活。”

他从小就想,若是将来为君为王,一定将阿七收为心腹爱臣,昼夜不离的那种。突然知道她是女子,心情空落落地郁闷了好几天,她是女子……及笄后会变成自己名义上的妹妹,要跟男子一起生活,心里眼里只会装着她的夫君,不再属于他……

他冥思苦想了几天几夜,突然福至心灵。

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她即使是女子,也能留在自己身边,一生一世都不分开。

.

晨风拂晓,院外的竹林簌簌细响。

元旻醒来,支起窗上木板,看见老夫妻早已起床。

老汉在田间挥着镰刀割麦,老太拿着个破碗在院里走来走去,嘴里“咯咯”唤着鸡群,一只骨瘦如柴的黄犬跟在她身后摇尾巴。

身后的板床上,阿七睡得极沉,呼吸均匀而深长,他蹑手蹑脚走过去,坐在床沿许久,也未见她清醒。

这与世隔绝的穷乡僻壤,时间的流速似乎都要慢上许多。

昨晚元旻一直等到后半夜阿七醒了,才同她一起归来。

阿七一看房内只有一张板床,立即就要打地铺,他怎么命令都不管用,大有若让他睡地板、她就要以死谢罪的刚烈。

他盯着她肩头的箭伤,注视了许久,竭力用最平淡的语气说:“那就都睡床吧。”

几乎一瞬间,阿七睁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看向他,他感觉全身的血都冲到两侧脸颊,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

终于,她低头轻声说“遵命”,然后躺到床上,不过须臾,就又睡了过去。

板床很大,他先是远远躺着,注视着她泰然的睡颜,有些欣喜、又有些失望。

很困很累,却怎么都睡不着,先是轻轻往她身边移了移,再移了一点,离她越来越近。他喉结上下滚动几番,手心全是汗、慢慢攥成拳,闭上眼,在心里默念。

“还有四个月。”

翻来覆去到天快亮才勉强入睡,朦胧之间,一声大笑突兀钻进睡梦。

“……何况殿下母子待她恩重如山,莫说只是赠她簪子,即便是即刻要了她的人、要了她的命,她也绝无半个不字,你可敢试试?”

如一盆冰水兜头浇下,他瞬间清醒。

他再也睡不着,推开卧房门走了出去,在墙脚找到扫帚,生疏地打扫起来。

老太看了他一眼,眉眼愈加温和,也不阻拦。喂完了鸡,又颤巍巍地往外走去,走到很远地方的田埂停下,弯下腰慢慢拔草。

.

灵昌庆云巷,洛川别苑。

锦瑟在精致的紫檀月洞门架子床上醒来,藕色软罗帐低垂,绣满胭脂色的芙蕖。床的对面搭着一张榻,榻上的人睡得并不安稳,鸦羽似的睫毛不断颤抖。

本想叫醒他,却又看到满地衣袍上干涸的血迹,不由打了个寒颤,轻手轻脚躺回原位,动也不敢动。

锦瑟本来叫什么无人知晓,六岁前她沿街乞讨,所有人都叫她“花子”。

六岁后她被一个自称“妈妈”的人养起来,教些吹拉弹唱、骨牌双陆,还说她是什么“瘦马”,她至今不知好好的人为何被称作“马”。

养到十五岁又换了个名字,叫豆蔻。

后来,她才知道,所有“瘦马”满了十五岁,都会变成“豆蔻”。

那晚,盛装的她坐在倚翠楼的高台上,竞拍初夜、价高者得。

四周贪婪的眼神像是无数触手,层层叠叠蠕动着伸过来,扒开她衣裙,将她看得一丝不留。

虽早知有这一天,临了还是害怕得打颤。

“二百两!”

“三百!”

“三百五!”

……

一个清冷的声音突然响起,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五千金!”

四下瞬间悄寂无声。

“她从此只属于我,与倚翠楼再无干系。”

她错愕着定睛看去,坐那儿的是个很漂亮的少年,眼神清澈、唇若花瓣,只静静坐在那,却总能叫人一眼注意到。而他的孤寒,连环绕他的空气似乎都冷寂如雪。

那少年买下她之后,出门转头就将身契交还了她,这前所未有的大好事让她十分不安,主动问他,是否真的不需要自己做什么?

少年思索片刻,说自己刚修的宅子很空,如果她愿意,可以住进去,只要每天生活得幸福快乐就行了。

她说,自己飘零了十几年,无父母兄弟,除了跟着他无处可去。

于是,她从倚翠楼的豆蔻,变成了洛川别苑的锦瑟。

少年很忙,白天几乎不着家,若晚上回来得早,会与她一起吃晚饭、喝喝酒、说说话,然后自己回房独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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