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地头神(求留言)
腊月十八,这一天,雪特别的大。
和平大厦十六层,大会厅之内,陆东俊和楚二把百乐门的生意敲定了。
八十万大洋,百乐门从陆家名下,交给了楚二。
百乐门的地契、房契,各项经营契书全都过户了给了楚二,公证人下了文书,记者到场出了报道。
八十万大洋,楚二的全部积蓄全花进去了。
除了她自己住的那座宅院,所有的外宅,所有的田产,卖的一干二净。
除了手底下的生意,她还留着,其他投在别人家生意里的股份全都收回来了。
她还欠了二十多万大洋的外债,终于把百乐门盘下来了。
她这么折腾,楚家没人管么?
还真就没人管。
楚二的身份和其他的千金小姐很不一样。
五年前,在与陆家联手在新地开荒时,楚家的家主,也就是楚二的父亲重伤身亡,楚家目前由她长兄和两个姑姑共同掌管。
楚二分得一部分财产之后,独立经营自己的产业,这五年来,她每年都向楚家交一定数额的花红,至于楚二具体怎么经营,别人不得干涉。
百乐门到手,楚二很激动,一直到深夜还在百乐门里上下走动。
其实百乐门不算高也不算太大,一共就三层,但这是绿水城的招牌,比和平大厦还要耀眼的一块招牌。
绿水城的人,未必会羡慕和平大厦里的西装革履,但一定会向往百乐门的灯红酒绿。
第一层是饭店,宴会厅一共六座,大小包厢一百多个。
二层是舞场,这是百乐门的精华所在,这里有一座大舞池,五座圆厅,一十六间名伶厢房。
大舞池不用说,乐队伴奏,歌后献唱,爵士乐为主,高雅些的古典乐和通俗些的摩登乐也很常见,百乐门的大舞池能容纳上千人,每年的歌舞皇后都是从百乐门评选出来的。
圆厅比大舞池要小一些,每座圆厅能容纳百十人,适合聚会,外州常称之为派对。
名伶厢房就特殊了,每间厢房能容纳十几人,名伶在厢房之中,单独为贵宾献唱。
想象一下,在一座包厢里,当红的歌后单独为一个人献唱,那是什么样的感受。
如果进展的顺利,或许还能献点别的。
名伶厢房是歌后专属的,歌后夏怡君的厢房就叫怡君斋,只要夏怡君还在百乐门旗下,这座厢房就不会换名字。
如果夏怡君被百乐门辞退了,又或是她自己跳槽了,这座厢房才会由其他人接手。
当然,不是每个歌后都能在百乐门占据一座厢房,歌后年年有,百乐门就一个。
当年的歌后姜梦婷,在百乐门就有自己的专属厢房,叫梦婷居,后来楚二出了高价,把她从百乐门挖走了。
再后来,也不知道马五用了什么手段,又把姜梦婷从楚二手里挖走了。
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现在整个百乐门都属于楚二!
楚二上了百乐门三层,三层共有套房七十六间,她打开了视角最好的一间,看着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马。
有那么一段时间,楚二有那么一种错觉,她感觉整座绿水城都是属于她的。
就目前而言,绿水城最耀眼的招牌也确实是属于她的。
杨岩峥在旁道:“小姐,要不咱们今天就开业吧。”
因为陆东俊陷入一系列风波,百乐门已经歇业好几天了。
今天报纸的报道刚出去,已经有不少人询问订餐、订房的事情。
百乐门,从来都不缺生意。
但楚二不想今天开张。
“不能急,开张得有好势头,选定好日子,咱们办一场歌会,给各大家族下帖子,有头有脸的都请来!”
杨岩峥皱了皱眉头,没敢说话。
楚二把家底都花光了,现在又要办歌会。
赶紧开张回本才是正经,歌会之类的就不能等到年后再办?
小姐吩咐了,杨岩峥也只能去操持,还没等出门,又听楚二特地嘱咐一句:“给马五送帖子,让他务必要来,我就看他心里痒不痒痒,
我到时候再跟他谈谈价钱,他要能把百乐门做的更有模样,我愿意把逍遥坞还给他!”
……
马五正在蓝杨村里看报纸,看到楚二买下来百乐门,报纸险些掉在了地上。
不好!
这疯婆子当真捅了马蜂窝。楚二在生意场上跌爬这么多年,怎么会犯下这样的错误?
她太想要百乐门了。
其实马五也能理解,换做是他在楚二的位置上,也可能不顾一切把百乐门收下来,百乐门对一个生意人的诱惑力实在太大。
马五正在推算事情接下来的走向,他很快在第四版上看到了一则小说。
落魄公子与痴情小姐的恩怨情仇。
马五以前没有留意到这则小说,但他今天留意到了。
这则小说的位置变了,这不是短篇小说,已经连载了好几期,平时的位置都不显眼,今天占据了第四版的头条。
光是位置,还并不能吸引马五的注意,关键是这部小说里提到了蓝杨村。
马五读了一下小说的内容,虽说里边没有提及马五和楚二的名字,写的却是两个人的故事。
他翻阅了以前的旧报纸,发现随着楚二新闻的增多,这则小说的地位也一路飙升。
今天楚二收购百乐门的消息占据头版头条,这则小说也升到了副刊头条。
马五必须得正视一个现实,在外人看来,他和楚二的关系已经没那么简单了。
楚二捅了马蜂窝,会不会殃及到他?
果不其然,殃及到了。
到了晚上,马五托人买来一份晚报,赫然看到二版上一条新闻:马君洋或将出山,为楚家挑起百乐门大旗。
这特么是谁造的谣?
谁说我要挑楚家大旗?
我又不姓楚,为什么给她挑大旗?我入赘了是怎地?
马五有预感,马蜂就要来了。
不行,得先找个地方避避风头,各大家族随时有可能对马五下黑手。
虽说雇了左武刚,但一个六层武修未必有那么稳妥,马五正纠结自己该去哪躲着,却见李伴峰穿着一身西装,戴着一顶礼帽,手里拿着一只鸡毛掸子,推开了房门。
他用鸡毛掸子擦了擦身上的雪片,坐在壁炉旁边,烤了一会火。
马五一脸惊喜道:“李兄,你可算回来了!”
李伴峰走了整整十八天,去的时候三天,回来走了半个月。
回来的时间这么长,原因只有一个,他每天要吃一颗金元丹。
一路一共吃了十五颗,李伴峰赚了四年一个月零六天的修为,加上他之前攒下的光阴,在旅修上,现在一共有十六年八个月零十七天的修为,距离三层越来越近了。
三层,二十年的修为,就算李伴峰十岁入门,按部就班修行,至少也得到三十岁。
如今二十出头,三层旅修触手可及,三层宅修已经到手,这要是让别人知道,不得顶礼膜拜,这要是让别人知道……估计李伴峰也活不了太久。
这也让李伴峰萌生了一个念头,他想开辟一片新地,尽量躲开别人的视线。
新地很适合修行,没事抓点孤魂野鬼给娘子送饭,再去找点珍禽异兽给红莲炼丹,旅修在凶险之地能赚大把光阴,还不耽误丹药进补,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完美么?
除了修行之外,他还想在新地建一座庇护所,万一出了难以应对的状况,留在新地也算一条退路。
李伴峰在路上就规划好了,但是他缺乏开荒的经验,这事得找马五商量。
马五一开始是反对的。
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让他对新地有很深的偏见,在马五看来,新地是危险的,不能轻易踏足。
可思绪停顿了几秒钟,马五突然回过神来。
自己不是打算出去避难么?
新地不就是最好的选择之一么?
以前去新地开荒确实冒险,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他们手上有左武刚了!
马五思索片刻,点点头道:“我去叫上大支挂,把甄锦成和曹志达也带上,正好咱们凑一队,开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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