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 2 章
《混元道尊》第三百三十五回。
魔尊叶明镜初现,节选。
阴风阵阵,魔气滔天。
有弟子望向上空黑袍黑发之人,眼露痴迷,问道:“宗主,您是否认错人了,这样的一个美人,怎么会是人人喊打的大魔尊叶明镜呢?”
彼时的剑宗宗主,衡阳剑尊睚眦欲裂道:“不会错,他就是烧成灰,我也能认出来他!”
弟子不解:“怎么会?修真之人不是多会易容之术么?”
“易容之术的确有,可惜,哪怕是全天下最厉害的易容之术,也不可能易容地出那世上绝无仅有的剑尊印记来。”
“这……”
“那可是连为师我都得不到的登仙印呐!”
—
是叶明镜!
竟然是叶明镜!
意识到这个事实后,林雪卿简直快疯了。
他怎么就梦到叶明镜了呢?
这是喝了多少啊。
但凡当时多吃几口花生米呢。
不行的话喂自己点儿头孢也行啊!
果然,这酒是害人精。当年他亲爹喝酒醉驾,害了全家,没想到多年后,林雪卿喝了点酒,竟然也遭了报应。
还好,不幸中的万幸。
这是在做梦。
林雪卿大汗淋漓地安慰自己,做梦而已,只要梦醒了,一切就能够结束。
他不会重蹈覆辙,走那次抛小炮灰的老路。
更不会被扔去猪圈。
于是乎,林雪卿倒也果决。在确认眼前人身份的确是叶明镜没有错后,他当机立断,开始狠掐自己的大腿。
“醒啊,死人,快醒醒——”
“见到人就够了,还不醒,等着去猪圈吗?”
“给老子醒!”
又是狠狠一掐。
林雪卿疼地差点腿软跪下了。
可也是奇了怪。
眼前的景象却依旧清晰,完全没有半点儿梦境消散的迹象。
非但如此,林雪卿还能真切地感受到,周围的情况似乎略有不对劲起来。
首先便是声音。
刚开始做梦的时候,周围的声音很是嘈杂。
不仅有门外人起哄议论的声音,时不时,还有窗外冷风刮过,窗户咯吱咯吱作响,小鸟夜啼的声音。
可现在。
不知何时起。
万籁俱寂,世界变得极度安静。
门口的人似乎是被毒哑了,窗外的风也停了,小鸟更是不知道飞去了哪里。
其次是,后知后觉。
林雪卿忽然觉得胸口也变得闷堵起来。
似乎是有一股强大的邪恶力量正在挤压着他的身体,让他呼吸不过来……这真的是在做梦吗?哪里有这么真实的梦境?
“轰隆!”
不等林雪卿想明白当下的情况。
忽地,闷雷声炸开。
一道银白色闪电宛若银蛇,划破天际。
银蛇狂舞。
将整间喜房映照地灯火通明,更将叶明镜此刻血色蔓延双眸中的冷冽杀意映地一清二楚。
林雪卿:“……”
他惨白着脸,颤抖着手,自方才开始就不知丢到哪里去的脑子,终于在此刻,重新长了出来。
“你,你,我……”
我该不会是穿书了吧?
意识到自己不是做梦。
而是很有可能穿书了以后。
一开始,林雪卿还有些语无伦次。
毕竟,眼前人可是他最最喜欢的叶明镜啊。
虽然叶明镜在书中是一个十成十的反派角色,可是在死忠粉林雪卿看来,什么大反派大魔头,那叫美强惨。
叶明镜走到今天这一步,那都是被修真界那群狗逼的!
本该是风光霁月,挥斥方遒。
修真界一等一的人物。
结果造化弄人,因为大公无私拯救正道苍生,反倒沦为了废人,被修真界所抛弃。
后来被逼无奈堕了魔。
又被世人指摘,说他心胸狭隘,不够大度,生性残忍。
敢问这世上还有这样的道理吗?
所以林雪卿曾信誓旦旦地想过。
如果他真的见到了叶明镜本尊,那么第一件事,他一定是要告诉叶明镜:
“你没错。”
是这天下苍生对不起叶明镜。
叶明镜何错之有?
但很快,当长了脑子的林雪卿看到叶明镜那双狭长凤眼几乎已经尽数被血色吞没时。
求生的本能当即上线。
喂!
自己都快死了,被全家喂猪了,还有错没错个屁啊!
错又如何。
无错又如何。
林雪卿的确是叶明镜粉丝不假。
但这不代表着他要替那恶毒炮灰背锅,更不代表着他想去猪圈呀。
说句心里话。
林雪卿倒是暂时还不太怕死。
毕竟作为一个穿书人士,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如果他死了,说不定还能直接回到原来世界。
可是,林雪卿怕被喂猪!
再重复一遍,林雪卿不想被抓去喂猪。
先不提被猪啃多痛苦了。
尤其是原著里说起,叶明镜将林家上下投去喂猪以后,惨叫声响彻了七天七夜还没停。
也就是说。
今晚倘若他过不了这个坎儿,就要被折磨整整七天七夜,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而且猪圈,那个味道……呕——
有轻微洁癖的林雪卿越想越难受,差点当场吐出来。
不行。
得赶紧想个办法出来。
林雪卿心头一紧。
可改变命运谈何容易呢?
小炮灰所作所为,别说叶明镜了,就算是放在林雪卿身上,这事儿也不能忍。
更何况。
叶明镜是多么心高气傲的人物。
曾经的修真界第一强者,堂堂剑尊,正道之光,竟被如此折辱。
强娶也就罢了。
还只是当妾娶回来。
所以怎么办?
跪在地上认错有没有用?
不想去猪圈林雪卿快急疯了。什么尊严,体面,道德,全都不想要。
而眼看着周遭的魔气越来越浓,距离叶明镜堕魔,大开杀戒的时间点越来越近。
说时迟那时快。
顾不得思量太多。
脑海内白光一闪,林雪卿当机立断,扑通一声,跪在了叶明镜的脚下,哭:
“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
话音落下。
空气似乎凝滞了一瞬。
魔气依旧没有散开,可被林雪卿抱住小腿的叶明镜,那双就快要全部变红的眼,却是终于有了些许异样的反应。
“包包是谁?”
清冷的声线自头顶上空响起。
林雪卿却不敢抬头去看。
也是幸亏,林雪卿这些年走南闯北讨生活,打工的技能比较多。
曾经当过短剧演员的他,半是惊恐,半是入戏地硬是生生挤出了几滴眼泪出来,晕湿了叶明镜的衣摆。
“呜呜,包包,你忘了吗?那年杏花微雨,你在大明湖畔,救下了还是孩童的我。”
“那日后,我对你一见钟情。”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到处寻觅你的踪迹,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迎娶进门。”
“呜呜呜,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包包,我找到你了。我们结为道侣了!我好开心!”
林雪卿一边演戏。
一边在心中盘算着自己的计划。
是的,正如他方才所说,他是打着在叶明镜眼前演一出认错人的主意。
小炮灰罪无可恕。
但若要论起行径中最叫人厌恶的那一点。
莫过于就是好色。
好色纨绔死不足惜,可……若是小炮灰娶叶明镜,不是因为好色,而是出于真情流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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