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完课后,叶蜚声叫住了埃文斯教授,向他询问实验室工作台上的珊瑚红碎片来源。

头发花白的老教授听后,露出一脸狡黠的笑,“声,你可以猜猜看,我是在哪里找到它的?”

叶蜚声面露疑惑,“不是像芙蕾雅所说,在某个重量级展览会上得到的吗?”

芙蕾雅是傅雅的英文名。

埃文斯笑着摇头,“当然不是,艺术存在于世界各个角落,世人以为的稀世珍宝,不一定来自公主的皇冠,还有可能是乡间少女在野外偶得的石块。”

埃文斯教授一直崇尚艺术即是自然这个理念,叶蜚声从他这里学习到很多,对这一理念也深表认同。艺术不是远在天边的虚幻之物,而是时刻发生在自己身边。

但纵使叶蜚声明白这点,对着教授的哑谜,还是无法猜透其中真谛。

“请您告诉我最终的答案。”叶蜚声诚恳拜托,“我非常希望能够亲眼得见这位老师,看看他的其他作品,能够烧制出那么美妙的颜色,他的制瓷技艺必定极其出众。”

埃文斯教授笑得和蔼:“艺术的确需要有人来欣赏,不过也许等你找到他后,会大吃一惊。”

接过埃文斯教授递过来的纸条,叶蜚声连连道谢,上面是那位老师的地址。

埃文斯说道:“祝你好运,声。”

和埃文斯教授道别后,叶蜚声去往实验室。

她昨晚的梦里出现了那片珊瑚红,今早醒来脑子里忽然有了新的灵感,亟需将梦里的那只瓶子草稿图画出来。

叶蜚声到的时候,看见傅雅正捧着那只浪纹形花口折沿盘翻来覆去地查看。

“烧制成功了?”叶蜚声开口问道。

傅雅抬头,眼底下是等了一晚上开窑的淡淡青黑,但眸光里惊喜明显。

“声,真是太谢谢你了!”她将那只盘子递给叶蜚声,“非常完美,没有任何问题。”

叶蜚声接过来看了下,盘子通体口径约18公分,高4公分。圈外青色釉,圈内施白釉,瓷胎很薄,但没有传统青瓷的厚重,反而有轻盈透明之感。

盘口边沿的波浪纹曲折,彷若一条连绵不绝的青山蜿蜒而去。盘底款识有“心婉”二字,旁边附上一朵小小红梅,宛若一枚胎记。

傅雅笑着解释:“我祖母最喜欢的就是梅花,祖母的父亲曾为她种了一院子的寒梅,希望她以后能够像寒梅一般,做花中奇绝,即使在冬日,仍能凌寒盛放。”

叶蜚声听过傅雅祖母的故事,心里也对傅心婉这样的长辈由衷敬佩。她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跟随心意而为,即使是结了婚,仍能够说不要这段婚姻,就坚决不要。

这样一个性情刚烈的女子,喜欢寒梅,倒也并不意外。

叶蜚声把盘子还给她,“你祖母收到这样的礼物,肯定会很高兴。”

“希望如此,这也是我们为她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了,我希望她能开心。”

叶蜚声没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是最后一个生日?”

傅雅注意到她的神情,脸上笑意微敛,叹口气,“癌症已到晚期,她的病情已经恶化,医生说她最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

“怎么会?”叶蜚声惊呼,这个消息实在是太突然了。

明明前不久,傅雅还和家里打了视频电话,叶蜚声还和傅心婉打了声招呼,对方在视频里面色红润,丝毫没有生病时的虚弱。

怎么会突然就到了癌症晚期。

傅雅见她神情恍惚,反而安慰她:“声,不必悲伤,我祖母前几天还说过,她拥有的已经足够多,她有很好很好的一生,此生已经没有遗憾。等到和上帝见面那天,她一定是满足的笑着。”

叶蜚声问道:“那你不用回家陪她吗?”

亲人在世的最后一段时间,不是应该陪在她身边,寸步不离吗?

傅雅摇头,“不,除了祖父,我祖母谁也不见。她不想让我们去打扰她和我祖父最后的时光,她要把最后的时间全部留给我祖父。”

生如寄,死如归,可仍想在最后的时光里,和你度过每一分每一秒。

叶蜚声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了,因为再多的安慰,在一个已知的结局面前,都是徒劳。

傅雅回去休息了,她昨晚熬了一整夜,已经又累又困。

叶蜚声看到白纸上杂乱的铅字线条,心神恍惚难安,早上的灵感早已消失无踪,她的大脑里早已是一团乱麻,简直比纸上的线条还要凌乱。

这是她第三次面对死亡。

第一次是三岁,秦曼秋去世,那时候她还小,什么也不懂,也忘记了当时的心情。

第二次是六岁,外公秦定知去世,那时已经记事,她记得自己在殡仪馆外哭得快断气,不停的叫着外公外公,但外公却怎么也醒不过来。

第三次就是现在。

明明不是多亲近的人,只是在视频里和傅心婉打过几次招呼,听傅雅讲过几件她祖母的故事,但感情来得就是这样毫无缘由。

她无法克制,心里涌起的难过。

沉沉地叹了口气,叶蜚声看了眼时间,发现自己发呆了快三个小时。

收起纸笔,把东西装进书包里,叶蜚声离开了实验室。

走在路上,叶蜚声心情烦闷,想着傅心婉,秦曼秋,秦定知。想着想着,却不知思维怎么发散,联想到了宿时信。

其实严格来说,宿时信才是那个让她体会第三次死亡的人。

不过,只是一线之差,宿时信没有死,他只是失去了一条腿。

那时候,叶蜚声大四,即将毕业。

那天,留学申请通过的消息传来,梦寐以求的专业和学校,她惊喜得不知该如何是好,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找人庆祝。

宿之苦是唯一人选。

那晚他们吃了饭,看了电影,还去酒吧喝了酒,一直玩到了早上六点才回学校。

叶蜚声在宿舍睡到了第二天中午,她刚醒没多一会,宿之苦就打来了电话。

叶蜚声以为他还想和自己庆祝,正要说话,宿之苦的话却让她定在了原地。

“声声,我哥出车祸了,凌晨三点。”

叶蜚声看着镜子里的人,头发乱成一团,脸上是宿醉后的疲惫,眼窝深陷,满嘴牙膏泡沫。

她用了很久的时间才消化这个消息,过了好一会,才含糊不清的问:“然后呢?”

“车祸很严重,还在手术室抢救。”

宿之苦说完这句话后,便没再开口,他们两个人都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不知道谁又再度发出了声音,他们说话的内容,叶蜚声早已忘记,只记得挂断电话前,宿之苦问她。

“声声,你觉得能抢救成功吗?”

“你觉得能抢救成功吗?”

那时候,她有些没明白,宿之苦为什么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好像她说了“能”,给出肯定答案后,宿时信便真的能够从鬼门关里逃过一劫。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并且将它遗忘在身后。

是在一年后,当她走在纽约秋日的大街上,看到一片银杏叶从空中飘落,被她下一步踩碎后,才猛然意识到。

“你觉得能抢救成功吗?”

其实是,“你希望他能抢救成功吗?”

你希望宿时信活过来,还是就这样死去?

那个下午,秋日暖阳照在全身,叶蜚声却冷得如坠冰窟。

她看着纽约大街上人来人往,说话声,笑声,车流轰鸣声……从四面八方钻入她的耳朵,她站在原地,却忽然失去了所有方向。

一只足球滚到了叶蜚声的脚边,打断了她所有的回忆。

“嗨,麻烦把球踢回来!”一股地道的美国腔在身后传来。

叶蜚声回头,还是昨天的那个男生,棕色的长卷发,露出一排洁白牙齿,穿着一身球衣,笑得灿烂又健康。

那个男生的身后,是更多的男生在看向这边,脸上全都是调侃似的,看好戏的神情。

美国男孩在等着叶蜚声和昨天一样把球踢回去,可惜,叶蜚声现在没有昨天的好心情,她朝对方伸出一根中指。

“Fuck!”

那个美国男孩脸上的笑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呆滞了,他愣愣的看着叶蜚声,眼神里有些不知所措。

身后那堆看戏的男生们,也都张大了嘴,半晌,人群里传出了巨大的嘘声。

然而,叶蜚声无暇理会他们的反应。她早已转身,扬长而去。

心情还没好转,叶蜚声出了校门,走进超市。

等她从超市出来,手里就拎着一大塑料袋的冰淇淋,叶蜚声就地拆开一只吃了起来,冰凉的甜奶油被浮躁的热意融化,等她吃完后,才感觉没那么压抑。

她手伸进袋子里,准备拿出第二个冰淇淋时,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叶蜚声掏冰淇淋的手顿住,转而移向手机,但等看清来电人的名字后,又自顾自返回购物袋,拿出一个香草味的冰淇淋。

手机铃声响了又静,静了又响,音乐声环绕在叶蜚声周围,和着街道傍晚的昏黄路灯,叶蜚声有种置身于露天酒吧的错觉。

等到她不紧不慢的吃完第二只冰淇淋,又恰巧手机铃声还没挂断,她这才不紧不慢的接听了电话。

还没等她开口,叶仕国便冷喝道:“给你打了那么多通电话,你怎么现在才接?”

叶蜚声看着街道对面的花店,轻声说:“我刚在忙,没有听到。”

“你能有多忙?”叶仕国有些不耐烦,“刚结婚没两天,你一直待在家里,既不上班,又不应酬,不知道你在忙什么,怎么就能连个电话都没空接。”

夜幕降临,店员正将摆在外面的花朵盆栽收回店里,蓝色的风信子从眼前划过。

叶蜚声皱眉,轻声说:“爸,我要上课,还要去实验室,每天都有事要做,当然很忙。”

她才不是和叶曲棠一样的米虫,每天在家当名媛,开开派对,参加宴会,再约朋友逛街吃饭,就能把一整天的时间晃过去。

“上课?”叶仕国反应很大,声音愕然,“你的意思是,你现在在美国?”

叶蜚声有些好笑,“我的学校就在美国,我不在这里,那应该在哪里?”

难不成叶仕国这么早就老年痴呆了,或者是,他根本就不关心自己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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