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真千金咸鱼了[九零]》
作者:借晴光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盛未夏死了。
死在了顾氏能源提交IPO申请的前一天晚上。
那天宣布将由她出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后,顾青葳尖酸地嘲讽:“所有人都说你拯救了破产边缘的顾氏,是不是觉得很得意啊?哼,可是……爸夸过你,谢过你吗?是亲生的又怎么样?哈哈哈……要不要赌最后谁分得多?”
自从自己被接回顾家后,她们俩之间明争暗斗就没停过。
这不过是日常而已。
她不跟失败者一般见识。
于是,盛未夏不失风度地回敬:“可惜这滋味儿你尝不到。”
顾青葳气急败坏:“你……”
为了第二天的好状态,那天她特意没加班,泡了个澡后躺下,却再也没有起来。
佣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盛未夏看到佣人尖叫,救护车把她载去医院,医生一脸可惜地写下心源性猝死的死亡证明,惋惜地对自己的带教学生说:“这么年轻的心梗,大部分原因都是积劳成疾,别为了挣钱搭上命啊。”
她看到自己的葬礼清冷寥落,连亲生父母也只非常短暂地难过了一阵,甚至很快庆幸,还好当年没有把顾青葳送回乡下,让他们免于失独痛苦。
时间的流逝在她眼里变快。
她看到时代的变迁,红利的更迭,许多煤老板暴富又破产,也看到自己辛苦从破产边缘救回来的公司,暂停上市,资产转移到海外后宣布破产,上千名工人维权无门,而背后最大的受益人是顾青葳。
好讽刺啊,她想。
如果再活一世,她就摆吧。
顾氏破产就破产,不能便宜了顾青葳,至于自己,再也不要活在别人眼光里,她要随心所欲地活,顾家有钱的时候好好享受,攒够下半辈子的生活费。
什么认同,仰望,成功,都是虚的,活个够本才不枉来这世界一回!
或许这想法太强烈真诚,下一秒她睁开眼——
“快唱啊,是不是不会唱?不会唱就喝酒!来了就得按我规矩来,没人跟你说吗?”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指着屏幕上的英文歌,跋扈地看着被推倒在地的她。
这里是……
盛未夏按了按还有些眩晕的脑袋,飞快地环顾四周,想起了这个地方。
这是喻家的产业,当年锦中市最高档的会所,烟波江南。
煤老板们有自己的圈子,子女当然也有圈子,锦中市的煤老板千金们,隐隐以喻家两个孙女为首。
今天便是喻家小孙女出面组的局,此刻正盛气凌人地用话筒指着盛未夏。
十八岁之前,盛未夏在乡下上的学,学的是哑巴英语,根本不会开口讲,更别提唱了。
所以上辈子她被灌了两杯白的。
这时台下开始有人窃窃私语:
“原来她就是顾家被抱错的孩子,长得倒是还行,就是土了点儿,性子也别扭,来都来了,玩儿不起怎么回事?还是青葳落落大方!”
“就算是亲生的又怎么样,不上台面!听说还想跟青葳一样出国读书,连个英文歌都不会唱,她还好意思?”
“嗐,前两天青葳眼睛红红的,说不一定出国了,我看都是她搞的鬼,就见不得人好!”
义愤填膺的声音渐渐充斥整个大厅。
这么多年过去,盛未夏都快忘了当年的细节,但接下去的好戏却是记得牢。
果然,一侧顾青葳款款走到台上,清甜婉转的声音传遍整个包厢:“好妹妹,我姐她不会,要不我替她唱吧?求求你了。”
尾音柔柔地拉起,显得娇俏又亲热,明眼人一听就知道,她和喻书兰关系亲厚,不同一般。
喻书兰冷笑:“不行,按规则来,就是该是谁就是谁,玩儿不起的给我滚,所以,青葳姐姐你也别帮她说话,不唱就喝酒,不喝滚!”
她指着台下桌上斟满了的白酒杯,扬了扬眉。
全场顿时一静。
不少视线朝盛未夏看过来,其中不少带着嘲讽的意味。
顾家虽然对外说两人是双胞胎,但当年被换的真相,在场圈子里的应该都知道,多数人同情顾青葳,也有少部分为她处境捏把冷汗的。
但现在看喻书兰透露出的态度,顾青葳依然在这个圈子混得开。
也说明,顾家不会放弃这个精心养了十八年的养女。
“青葳真是以德报怨,这才是气度!”
“生恩没有养恩大,这么一对比,明眼人都更喜欢青葳!”
盛未夏单手撑地缓缓站起。
她还有些头晕,定了定神才抬眼看向屏幕:YesterdayOnceMore。
还真是应景。
应眼下的景。
十八岁那年,她养母肖翠癌症晚期,临死前想听亲生女儿叫一声妈,把当年自己在卫生院产房如何趁乱,将先天兔唇的闺女,跟隔壁产床刚出生的健康女婴对调的事,在顾家一一坦白。
真相大白后,顾青葳以泪洗面了大半个月,委婉地,贴心地对顾家夫妇说,自己不去英国留学了,不想继续花他们的钱,还是这么大一笔钱。
夫妻俩心疼坏了,当即表示,这笔钱对家里来说不算什么,offer都拿到了,怎么能不去?
再说,家里对外只说你双胞胎姐姐回来,没人知道你不是我们的孩子。
一场错换人生的悲剧,被他们粉饰成多得了一个闺女的佳话。
连故意换错孩子的肖翠,也因为命不久矣没有追责。
没有人问盛未夏,你委不委屈?这样处理行不行?
那个瞬间,看着他们三个母慈女孝,互相擦眼泪的场面,盛未夏觉得自己的寒窗苦读就像个笑话。
不,她整个人都像个笑话。
寒冬腊月,她在漏风的柴房,挨着土灶靠灶眼里的余烬取暖,小心翼翼点一盏低瓦的灯泡苦读,夏夜炎热,她在屋檐下吹穿堂风,用破蚊帐把自己整个套起来,借着隔壁村支书家窗缝里漏出来的灯光背书做题。
她以前求的,只是离开那个没有她立足之地的家。
后来她也想离开顾家,越远越好。
所以,上辈子她以外人眼中不懂事地强硬,说自己也要出国读书。
顾青葳按计划去英国,而她去了美国。
YesterdayOnceMore这首歌她真会,而且唱得很好——当年她读商科,社交活动很多,她飞快脱胎换骨进入主流圈子,区区一首歌实在不算什么。
盛未夏终于稳稳站住。
她重新找回掌控自己身体的感觉,才淡淡开口:“唱完就能走是吗?”
顾青葳很明显地愣了一下,视线隔着满室彩色的光影看向盛未夏,仿佛在问,你确定要丢脸?
而喻书兰摆明了要找麻烦,对着她冷笑:“唱歌只能免你的酒,至于能不能走,那得看我满不满意。”
众人皆知喻书兰霸道,她组的局她说了算。
“那开始吧。”
她得回去早点睡觉。
音乐响起。
盛未夏分出一点精神品鉴了会所的音响效果,才踩着节奏,吐字清晰地开口:
“WhenIwasyoung,
I'dlistentotheradio
……”
一曲唱罢。
满室皆静。
音响的环绕立体声效果很好,把她音色中舒展又细腻的部分展现了出来,但这尚且不够惊艳,真正惊呆众人的,是她宛如母语的发音,和旋律融为一体,悦耳至极。
盛未夏平视前方:“我可以走了吗?”
她终于空出手拍掉自己裙子上沾的灰——虽然不喜欢这条裙子,但保持干净是至少的体面。
四周的私语声嗡的一下响起来:
“刚才谁说她是乡下长大的,不会英文?”
“这是牛津音还是伦敦音啊?”
“人家这是正宗美音……”
台上,喻书兰关了话筒逼问顾青葳:“你不是说她什么都不会,乡下来的吗?这是村里教出来的发音?!”
要不是她的场子,她还以为有人用原唱糊弄人呢!
顾青葳也呆了:“是真的啊,她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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