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参卖了多少钱?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着狗走在前面带路。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雄霸也爬下来吐着舌头,累的不行了。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着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恒笑着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吃点干粮,我们继续走吧。”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嗷呜!”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林父看着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着脑袋,目光看着地面。
秀兰双手攥着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着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着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不多时,林恒就带着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看着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好的,你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不多时,一个有着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而且就连他牵着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这边请。”
金富强笑着伸手道。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着问道。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着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
林恒知道他需要这东西,那肯定知道他有用,他怕林恒坐地起价。
“就正常价钱八百块吧,我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交个朋友。”林恒随口说道。
重生的他知道金富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值得结交,而且他未来发展还不错,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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