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逃出来了!”炸弹犯看向防窥玻璃外飞速掠过的风景,一脸梦幻。

他上一秒还以为自己余生都要在监狱度过,下一秒神兵天降,转眼间他已坐上通往自由的车。

“简直像梦一样,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炸弹犯连连道谢,“我知道是组织救了我,我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哦?”开车的人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你想怎么报答?”

炸弹犯不傻,敢劫警车的组织绝非善类,救他根本不可能是同为社会败类的惺惺相惜。

“你们一定是看中我制作炸弹的本事,我保证,只要提供材料,无论多少炸弹我都做得出来。”

炸弹犯搓了搓手,他的手腕因强行拽下手铐而一片赤红,血肉模糊,稍稍一动便疼得钻心。

“该死的警察!”炸弹犯痛到脸色扭曲,骂骂咧咧,“我下次一定把他们统统炸死!”

“今天算他们好运,居然只是轻伤。哼,别让我打听到他们养伤的医院在哪里,我可不会善罢甘休!”

“你还准备找到医院去?”开车的人问。

“我差一点就能把他们都炸死了。”炸弹犯生怕组织怀疑他的业务能力,连忙解释,“都是那个女警坏我好事!”

他恨极了浅早由衣,原本他即使炸不死警察也能混在人群里安全逃走,都是因为遇到她才沦落到这般狼狈的境遇。

开车的人笑了一声。

“你有没有想过,组织为什么知道你的存在?”

炸弹犯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电视台转播了我策划的爆炸案,你们看到了我的才华。”

“蠢货。”

开车的人声音含笑,语气轻慢:“这种程度,连被组织多看一眼的资格都无。”

“组织知道你这号人,是因为我掺和了进来。”

驾驶座上的人侧过头,抬起鸭舌帽的帽檐。

冰冷的绿眸透着十足的讥诮,偏偏她尾音带笑,乍一看很友善似的。

看到那张刻骨铭心的脸,炸弹犯的脑袋宛如灌了水泥般沉重,一片僵硬。

“你、你!”炸弹犯难以置信,“你怎么会是——”

她不是警察吗?不正是她逮捕了他吗?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浅早由衣轻轻啊了一声,饶有兴趣地说:“呀,你知道了我的秘密。”

“该怎么办好呢?”她指节敲击方向盘,“要是被警视厅知道,我的工作就要丢了。”

炸弹犯僵硬的脑子重新活了过来,他回味浅早由衣的话,“你是组织在警方的卧底!那你、那你和我是一伙的!”

他似乎理清了逻辑,激动地喋喋不休:“你逮捕我是不是为了取信警方?但你效忠的组织需要我,所以你又安排人劫车把我救出来。”

没错,这样就说得通了!

“说对了一半。”浅早由衣看了眼路况,慢悠悠转动方向盘,“我救其他人的确只是顺手和积攒功劳,为竞选警视总监铺路。”

那些被顺道救下的警察,浅早由衣不需要他们的感谢,想报恩就拿支持和信赖来还。

“但有一个人是不一样的。”她平淡地说,“我不是为谁都那么拼命。”

异样的不安感在炸弹犯心中蔓延,他的手悄悄摸到车内拉手上,抖着嗓子问:“谁?”

“你认识的。”浅早由衣笑起来,“计时器重新启动时,距离炸弹最近的那个警察。”

“他是我的朋友。”

她提醒:“别使劲了,你把拉手掰断车门也不会开的。”

炸弹犯暗骂一声,缩回和车内拉手较劲的指头。

“不用紧张。”浅早由衣耸肩,“他这不是没死嘛。劫走你是组织交给我的任务,不然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说的也是,炸弹犯松了口气,她身为卧底肯定要以组织的任务为重,将个人私情置于第二位。

“我们要去哪儿?”炸弹犯问,“组织的秘密基地吗?”

“按照朗姆的安排,是。”浅早由衣抬抬下颌,“等过了这条沿海高速,很快就到了。”

“那就好。”炸弹犯彻底放松下来,瘫坐在椅子上。

一整天的经历太过崎岖,他心态起起落落,不知自己前路何在。

眼下终于有了可以容纳他的去处,炸弹犯脸上挤出讨好的表情:“您……”

冰凉的金属抵住他的太阳穴。

浅早由衣单手举枪,食指扣在扳机上。

炸弹犯脸上一片空白,持枪的人甚至没有看他,双眼注视前方的路况。

“你、你不能!”他声音发抖,“我是你的任务!”

“是呀。”浅早由衣轻声说,“我也很遗憾。”

她扣动扳机,没给他说第二句话的机会。

“砰!”

浅早由衣坐在副驾驶座躺着死人的车上继续往前开,她的手机躺在中控台上。

两个小时前,一通电话让她离开医院。

“……那个被逮捕的炸弹犯还算有价值,我们打算捞他出来帮组织办事。薄荷酒,你负责接应。”

“我知道了。”

浅早由衣答应下来,她联系组织安插在警视厅的卧底,又调动一批底层成员,劫下警车。

自己则开着下属帮她准备的私车,等在炸弹犯逃跑的必经之路上。

非常配合,毫无异议。

朗姆不觉有异:浅早由衣是组织孤儿院出生,从受教育开始就被灌输了忠于组织的思想。

况且组织待她不薄,她又常年跟着对叛徒最敏感的琴酒,可以说是根正苗黑的酒一代,绝对没有背叛的念头。

“没错,我没有。”浅早由衣打开车载电台,在悠扬的音乐中自言自语,“这算什么背叛。”

她出卖组织了吗?

没有。

她是出于善良才救下那些警察的吗?

不是。

“正义使者可不会满怀私心,只遵循私情行事。”浅早由衣摩挲漆黑的枪身。

这把枪不是警视厅的配枪,是琴酒送给她干黑活的那把。

立场、法律、任务什么的都无所谓,她是亡命之徒,就该只干她乐意的活儿。

这正是组织教会她的。

“这世道,还是当个利己主义者能获得快乐。”浅早由衣跟着音乐哼歌,不管在不在调上,图个开心。

她降下车窗,呼啸的风吹散车中的血气。

浅早由衣哼完最后一个音节,一脚油门踩到底。

车冲向海面,连带着副驾驶座上鲜血潺潺的尸体。

浅早由衣在最后一刻跳出车门,她熟练地在地上打滚卸力,走到公路边打电话。

“我是薄荷酒。”她用不悦的语气说,“朗姆老大,你知不知道你口中值得招揽的人才是个什么玩意?”

“我都不惜把自己的卧底身份告诉他以取信他了,他还记仇我捉他那事,话里话外都在威胁我要我好看。”

“这种人,我杀了,你不会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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